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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發放機關完成年終及三節慰問金「發放確認」作業

  • 分類:給與科
  • 發布單位:給與科
  • 發布日期:108-01-24

內容


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請各發放機關確於2月1日(星期五)下班前完成107年年終慰問金及108年春節慰問金發放作業,並點按「發放確認」,以供各主管機關統計發給數據,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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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依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