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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於10/19日前完成107年中秋節慰問金發放確認

  • 分類:給與科
  • 發布單位:給與科
  • 發布日期:107-10-16

內容


請尚未完成107年中秋節慰問金發放確認之機關(學校),請於10月19日(星期五)前至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台完成發放確認,請各專任人事機構(人員)主動協助輔導責任區之機關學校兼任(辦)人事人員。

公告字號

公告依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