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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學校請於7月3日前完成內容事項!!重要~

  • 分類:給與科
  • 發布單位:給與科
  • 發布日期:107-06-28

內容


主旨:為辦理本縣教職員退休重審之訴願案件於法定時間內依法答辯,以維護退休人員權益,請各校於107年7月3日前完成說明事項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. 因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將於107年7月1日施行,本府業於107年6月11日前完成重審作業共3502件,爰本次年金改革影響甚劇,估計收受訴願(復審)案件將達2至3千餘件,請各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:
(一)掃描已退教職員之送達證書、重審通知書、原退休核定函(包括復審核定函、100年2月1日優存合理化公文及計算單),一人一檔,檔名請按本府107年6月1日(或5日)函附之重審名冊排序。(範例:01張○明、02林○雅…)
(二)填列退休教職員名冊(excel檔內容含已退教職員之姓名、最後服務機關、身分證字號、退休生效日、原退休核定函日期文號、重審通知書日期文號及送達日期等7項),並按重審名冊排序及規定格式填列,於107年7月3日(二)前email至本府人事處給與科承辦人林歆雅電子信箱:ylhg05224@mail.yunlin.gov.tw。
二.為於法定時間內依法答辯,請各學校於107年7月3日(二)將上開檔案交給責任輔導區區域負責人,請負責人將負責學校檔案收齊後,燒錄成1片光碟,於107年7月4日(三)送本府人事處給與科承辦人林歆雅。

公告字號

公告依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