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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學校退休教職員重審通知書送達方式

  • 分類:給與科
  • 發布單位:給與科
  • 發布日期:107-05-29

內容


關於學校退休教職員重新審定通知書送達方式
節錄行政機關文書送達問答手冊:
行政機關之文書如以附有送達證書之掛號方式為送達,郵務人員將依送達證書內記載之方式為送達;如未附送達證書而以單掛號或雙掛號方式為送達者,因無有關送達方法之記載,故郵務人員將無從依本法規定為留置或寄存送達,二者法律效果不同。
建議:
1.如確定退休教職員無法至學校親領需採取寄送方式者,建議第一次即採「附有送達證書之掛號」為寄送方式;如僅採雙掛號寄送時其收回之雙掛號回執聯非退休當事人,則必須再行寄送一次。
2.送達證書(1人1份)請用膠帶或膠水浮貼於信封上,並將送達證書折2-3折使其與信封同樣大小。
3.檢附雲林縣政府送達證書WORD檔、合併列印範例等,請自行運用,不再提供教學。

公告字號

公告依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