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本府101.5.15府人力字第1011201135號函附件

  • 分類:考訓科
  • 發布單位:企劃人力科
  • 發布日期:101-05-18

內容


為促進銓審案件送審作業之簡化及無紙化,自即日起,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(不含校長、教師、代理教師、未銓敘人員)簡易銓審案件原則上均須以網路報送銓敘部銓敘審定案,本府101.5.15府人力字第1011201135號函附件

公告字號

公告依據